來源:環保之家 回顧下環境監理近兩年走過的路,再聊聊環評的未來 1、試點終止 關于廢止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環境保護廳(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,環境保護部各環境保護督查中心: 目前,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已結束,經研究決定,廢止2012年1月10日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環辦〔2012〕5號)。 特此通知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4月7日 抄送: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,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4月8日印發 2、環境監理正式納入環保部門環境管理工作內容 關于環境監理相關工作的政策解讀及我會開展環境監理培訓的說明
一、關于國家開展環境監理工作 原國家環?偩1999年發布《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理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》(環發[1999]141號),環境保護部2012年發布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》(環辦〔2012〕5號),先后在部分省市開展環境監理試點,取得了良好效果。 根據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精神,2015年12月環境保護部發布了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》,在國家層面正式明確了建設項目環境監理制度。因此,2016年4月環境保護部發布了《關于廢止《關于進一步推進建設項目環境監理試點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》,環境監理試點工作正式終止,環境監理工作正式納入國家和各級環保部門環境管理工作內容。 盡管當時就有系統內人士指出,這是某學會的一廂情愿,環境咨詢業的許多同仁還是寧可信其有了。 3、環境監理從編制環評報告開始,貫穿項目全建設期 《科技日報》曾報道,據環保部發布的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(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,環境監理從編制環評報告開始,貫穿項目全建設期!稐l例》的第十九條要求:“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,建設單位應當組織開展環境監理!薄碍h境監理機構發現設計單位未按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的,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;發現施工單位未按要求落實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的,應當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;發現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,應當要求暫時停止施工,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,建設單位應當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! 4、環境監理相關條款都沒了 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修改后最終發布了,環境監理相關條款沒了。 5、環保部《條例》學習會也壓根就沒提環境監理 今天環境保護部黨組中心組(擴大)集體學習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并部署貫徹實施工作的報道(附后)中壓根就沒提環境監理。 盡管難說再見,但還是不得不說,別了,環境監理! 正如系統內一位不愿具名人士的說法“環境監理就是個怪胎,我們自己也沒搞清楚它能干什么?就是分一杯羹的吧”。因為排污許可證一證式管理制度要求環評批復后就要發排污許可證,按理說,排污許可證制度也能實現建設期的環境監管,環境監理確實好像沒啥作用了。 接下來環評的未來如何?環評資質何去何從?環評師價值如何?最近后臺收到許多這類問題,結合相關報道簡要分析如下: 1、只要《環評法》還沒廢止,環評還是要做的,隨著《分類管理名錄》上項目的減少,環評市場會萎縮。 2、環評資質呢,看看今天環境保護部黨組中心組(擴大)集體學習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》并部署貫徹實施工作的報道(附后)就知道,環保部將“建立和完善環評 1/2 12下一頁尾頁 |